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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要区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出资人(或机构)和用资人(或机构)之间直接进行的投资安排,风险后果由出资人直接承担,这就称作直接投资。通过银行、券商、私募机构等中介机构再给到用资人(或机构)的行为称作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时,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如果是债权投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比较简单,建议尽量避免纯信用类的借款,采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的抓手。如果是股权投资,出于信息的不对称加之对于被投企业估值的见解不同,更需要投资人做好被投企业的尽职调查。通常需要从公司股东结构、公司设立变更、对外股权投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合同、劳动用工合同、购销合同等)、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对于初创企业或者投资人有较强谈判优势地位的时候,建议投资人通过约定对赌回购、清算优先权、反稀释权等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
在间接投资中,购买银行或者券商的标准化产品时候,相对收益率比较有限,投资风险经过银行或券商产品设计和风控把关,相关比较可控。但是也得当心银行职员违背执业操守,利用投资人的信任,销售飞单产品(也即非其所任职机构的理财产品)。目前这种情况也非常常见,需要投资人火眼金睛特别加以注意。
对于投资者来说,追求更高收益和承受更大风险的就是私募基金了,私募基金相对而言,起点较高,中国境内的私募基金通常需要单个投资人单笔人民币100万以上的投资额。
在选择私募基金时,建议做好以下几点功课,再谨慎投资。
律师解答:
1、首先是要查询私募基金公司资质。私募基金及基金销售属于特许金融行业,必须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www.amac.org.cn)信息公示板块,查询私募基金相关机构公示信息、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信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信息,初步判断真实性以及是否完成备案。
2、注意产品营销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私募基金要求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且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如果投资者遇到私募基金公司通过张贴海报、户外宣传广告或者面向不特定对象散发传单、通过营销电话、短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等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是否可能存在投资陷阱。
3、关注私募基金的底层资产和相应风控措施。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最终都是由其底层投资标的决定,不会因为登记备案、合规经营而缩减金融投资标的本身风险。务必避开基金池产品。比如地产私募,就得看看是否有土地或者在建工程做抵押,是否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控制了开发商的一道UKEY,是否公章共管、派现场财务、是否实际控制人夫妇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是否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等。
4、自查投资资质。《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投资者。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应当了解基金投资基础知识,在详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基金合同的基础上,充分理解所投资私募基金存在的各类风险和“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重重,投资者应当杜绝过度自信或盲目从众心理,时刻保持投资理性。
如果对于投资过程中对于风险控制不是太有把握或者需要进行尽调的,建议带上专业律师进行相关法律服务。
章之菡律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曾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担任近十年法官,后就职于厦门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厦门市土地开发公司负责法务,现加盟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服务过的客户包括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厦工股份、好利来科技、三五互联上市公司,以及耐克中国、金圆集团、嘉实融资租赁、中骏置业、厦门中联置业有限公司、鑫杭置业有限公司等。已经办理及目前正在经办的项目主要有企业的经济类诉讼、厦门两岸金融中心香港众赢地块的并购项目、厦门某公司挂牌新三板、厦门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置,参与厦门金圆集团多只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法律服务。章律师还担任厦门律协第七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常年法律顾问等。联系电话:18559031618